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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德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地六月份“两违”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

来源: 中国宁德      发布时间: 2018年07月23日     浏览量:{{ pvCount }}     【字体:  

按照全市“两违”综合治理推进会部署及《宁德市“两违”整治工作“一月一督查一问责”实施办法》要求,市治违办牵头,组织市效能办、国土资源局、规划局、住建局、执法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,于6月26日至28日对各地6月份“两违”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,现将各地检查情况通报如下:

当前,全市治违工作已处于巩固提升状态,但还是存在新增违建无法完全遏制、历史违建分类处置滞后、常态长效机制有待落实等突出问题。各地务必按照新一轮深化行动“严控增量、化解存量、建立机制、确保长效”这个总体目标,认真谋划,持续作为;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更要认真抓好整改,形成强大治违工作合力,全面提升整治效果,持续深化“两违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,打赢这场攻坚战。

一要坚持不懈抓好治违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,认真对照年初确定工作任务目标和“五大提升”重点任务,总结分析上半年治违工作进展情况,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,研究相应解决对策,特别是在“无违建”创建、新增违建管控、历史违建分类处置、违建档案管理等方面要有新突破、新成效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“两违”综合治理的政治责任,强化治违工作组织领导,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、亲自督查,分管领导要抓具体、具体抓,给予专项行动强有力的保障;要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,突出下半年攻坚方向与措施,持续保持治违高压态势,切实做到力度不减、思想不松,推动“两违”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。

二要切实消除“两违”安全隐患。各县(市、区)要继续深入摸排四类“两违”,不留死角,企业厂区要作为排查重中之重,乡镇(街道)要组织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自查自改,并由企业负责人签署自查自改承诺书。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“两违”要实行清单化管理,及时录入全省“两违”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管理平台,抓紧整改,消除隐患,建档销号。全市“两违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在8月3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的相应县(市、区)应逐件做情况说明、计划安排和责任落实。

三要积极推进历史违建分类处置。各县(市、区)要深入贯彻《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》,加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,发挥法规的震慑和保障作用。要及时编制城乡规划,实现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、村庄规划的全覆盖,依法审批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建设申请;要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保障,实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指标单列管理、优先保障,合理疏导个人建房需求。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历史违建分类处置办法,根据违法建筑的产生时间、性质和当地人均居住面积等具体情况,对城镇和乡村违法建筑,分别制定认定标准,实行分类处置。

四要严厉打击新增“两违”。各县(市、区)要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和零报告制度,对新增“两违”严格实施倒查问责,强化乡镇(街道)、村居属地管理责任,确保任务到人、责任到人。要坚决落实新增“两违”的快速拆除机制,做到“露头就打、出土就拆”,即查即拆,彻底打消部分违建群众的“侥幸”“闯关”心理,以“零容忍”确保两违“零增长”;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遥感影像技术,通过卫片核查手段,全面遏制新增“两违”。要加大新增违建拆除力度,拆除不到位符合单列管理条件的坚决实行单列,守住治违工作底线。

宁德市治违办   

2018年7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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